又看下一份状子,是吴县升平坊里正,诉说一外县人当街杀一男一女,乡人以人命大案将其扭送至衙,这也是前几天的事儿。
沈默再看其余几份卷宗,竟然是清一水的吴县案件,没有一例长洲县的案子,不由问道:“怎么如此一边倒?”
归有光回话道:“按例长洲的案子是由长洲县令负责,而吴县因为也是府衙所在,所以既可以在县衙告、又可以在府衙告,”说着笑笑道:“老百姓都觉着越大的官越公正,判决也更有效力,所以一般都是来府衙禀告。”
“那王润莲岂不是清闲?”沈默笑问道。
“那倒不是,”归有光笑道:“您可以将案子交付给他审理,也可以命他协助调查办案,根本没法偷懒。”
沈默点头笑道:“那就好……王润莲是个能吏,可不能就此便宜了他。”
见大人说完了,归有光便将状子重新抱起来,道:“差点忘了,那个万福记的老板已经来了,正在二堂候着呢。”
“传。”沈默颔首合上卷宗道。
沈鸿昌长相不错,面色白皙,双目炯炯,三缕断须修剪的十分整齐,虽然年近四十,身材却一点没有发福,让人一看就心生好感。
他是个精明的商人,这从他穿着布衣来见府尊大人,便可见一斑。因为现在这年代,商人不许穿纻罗绸缎的法令,已经被抛到了九霄云外,只有最古板的老古董才会奉之如圭臬。
最近生意红得发紫的沈鸿昌,自然是有钱穿绸子衣服的,但他却以布衣相见,显然是为了避免授人以柄,给自己招来不必要的麻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