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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浙直总督又不推宗宪,而用王诰抵塞,然则东南涂炭,何时可解?陛下宵旰之忧何时可释也!默罪废之余,皇上洗瘢录用,不思奉公忧国,乃怀歼自恣,敢于非上如此,臣诚不胜愤愤,昧死以闻。 真是字字如刀,杀人见血,李默再无翻身之理! (未完待续) ------------ 第三六四章 李默之死…… 很快,皇帝手敕,命各部尚书会议,李默应该得何处分,具奏定夺。这个会议由礼部尚书赵贞吉召集主持。 赵贞吉是同情李默的,他给会议定姓道‘议处分不是议罪’,再加上不少人都有‘兔死狐悲、物伤其类’之感,因而最后仅从其失言这一点着眼,奏他‘偏执自用,有失大臣之礼;汉唐故事,非所宜言。’ 也就是说,这家伙狂妄自大,嘴上没有把门的,说出话来不合体统,该打该骂,但也仅此而已。 奏本一上,嘉靖帝龙颜大怒,说赵贞吉等人是李默的同党,有意袒护。降旨严责不说,还每人罚俸半年,以示惩戒。至于李默,则仍旧捕下大狱,交刑部定罪。 这真是弄巧成拙了!刑部尚书何鳌年前就病休回家,现在是刑部左侍郎王学益主持部务,他本就是严嵩的党羽,正好趁此机会将李默彻底消灭。 其实赵文华罗织的罪名,已经足以置李默于死地……嘉靖帝一向刚愎自用,容不得大臣有半点异议,讥谤之人又岂能轻易放过?而且东南倭患一向是皇帝的心病,正想探询倭患久炽未灭的原因,赵文华又以‘督抚非人’,将罪名一股脑推到李默身上,这下李时言焉有逃脱之理? 刑部很快判了死刑,复奏西苑。嘉靖看后也没有意见,却迟迟无法下笔终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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