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抚的意思是,巡视地方、抚治军民,凡有大灾民乱,需要统合全省力量的力量平定时,国家便会遣使巡抚地方,事毕则罢,故无定员,更无专职。但后来各省的事情越来越多,前一个巡抚还没回去,后一个又来了,如此一来,巡抚间的权限又重叠了。宣德五年,第一批常任巡抚诞生了,一代名臣于谦,便在其列。
总督的出现要稍晚,因为巡抚渐渐偏向民政,而且各种起义叛乱也不会理会省界,往往在数省之间流窜。各省之间难免推诿扯皮,无法齐心协力,便有了总督数省军务的差事出现,同样是因事乃设,事毕即罢。然而对于湖广、两广、贵州、四川、蓟辽、三边、宣大这些边地,战乱是常态化的,常任总督也就应需而现了。
(未完待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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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八五章 大婚(下)
总督巡抚虽然常驻地方,然而本身并无品级,多是以朝廷佥都御史或者兵部侍郎的官衔出任巡抚,以都御史或兵部尚书衔出任总督。入则为朝廷尊官,出则奉敕行事,为一方军政之首,可谓是举足轻重,然而这种中央不是中央,地方不算地方的尴尬身份,还是为各位督抚带来了极大的困扰。
首先,地方行政架构仍然是原先的。都指挥使因为是武职,已经靠边站了,所以各省的行政机关,是以布政使和按察使为首,两位大僚开府见衙,都有各自的一套佐属官员。如承宣布政使司,有从二品左、右布政使各一人;从三品左、右参政无定员,从四品左、右参政无定员……本朝并无散官,官位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,尤其是四品以上的高级官职更是缺货,所以‘无定员’的意思,绝不是可有可无,而是可以有很多名,一般每个布政使衙门里,都有十名以上的参政、参议协理政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