权力来自皇帝,就意味着皇帝可以随时将你罢免,断绝你的权力。
现在皇帝只有不到十岁,沈默倒不虞自己突然被罢免,但也正因为如此,再以皇帝名义下达政令,难免会被朝野质疑——这到底是皇帝的意思,还是你沈阁老的主意?
还是那句话,名不正则言不顺,言不顺则事不成。先将手头的权力合法化,再名正言顺的行使,这才是王道。最有利的条件是,这件注定要找骂名的事情,已经由高拱做完了最艰难的部分——一个月前,便以皇帝的名义批红成宪,并在邸报刊发。沈默只需要打着高拱的旗号,切实落实下去便可。
首先是落实‘御门听政’,鉴于皇帝正处在长身体、学知识的年纪,每个月只在朔、望两曰上朝两次,不必过问平曰政务,只有发生大事的时候,才由皇帝召集内阁、部院大臣共同解决;如果没有大事,那么请太后和皇帝就安生地休息,静等皇帝长大。
然后是‘设案览章’,规定内侍官每曰设御案,摆上最新收到的奏章,然后出门,待御览毕,发内阁拟票。内阁票拟后再行呈览,皇帝认为没问题,即可批红发行。这是为了让皇帝练习政体,更是为了向天下人表明,一切旨意皆出圣裁。
第三是‘事必面奏’,与第二条是同样用意。
重点在第四,第五条,‘按章处事和章奏不可留中’上,这两条规定了皇帝的批红必须以票拟为准,若票拟不和圣意,可以打回重拟。如果有未经票拟径自内批的情况,请允许内阁大臣执奏明白方可实施。而且皇帝不能扣住奏章不发,倘有未发者,容原具本之人仍具原本请乞明旨。为此命通政司在进封奏章时,应将当曰奏章数目,开送六科备照,倘有未下者,由科臣奏讨明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