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居寺胡同内,一栋普通的民宅中,住着一个普通的年轻官吏,他叫吴时来,字惟修、号悟斋,浙江仙居人,嘉靖三十二年的进士,今年刚刚三十出头,现任刑科给事中。
他七岁能诗文,有神童之称,县试、府试、院试均占鳌夺魁,跟沈默一样,取得了小三元,中进士的时候,年纪也不大,仅二十五岁,但因为没有取中庶吉士,宦途可比那位老乡不顺多了,到今年已经是出仕的第九个年头了,却还是一名小小的刑科科员,连科长都没混上……六科都给事中,被尊称为‘科长’,他们这种给事中,就是科员。
眼看着自己已经迈入而立之年,还寸功为立、等闲蹉跎,吴时来便深感无奈,时常与两位好朋友,刑部的主事董传策和张翀一起喝酒浇愁,除了吟诗作赋这些必备项目之外,自然少不了大骂官场的[***],叹息天下百姓的痛苦。
但三人只是微不足道的芝麻绿豆官,似乎除了发发牢搔,只能是酒足饭饱各回各家,然后继续没有希望、没有意义的一天天。
这一曰,三人又聚到吴时来家喝酒,一直到月上中天才席终人散。吴时来送两人到门口,看着他们晃晃悠悠消失在胡同口,才转身关门上闩,往屋里走去,准备洗洗睡了。
谁知刚走到院子中央,便听南墙根处,发出噗通一声。吴时来有些奇怪,便借着月明走过去,一看竟是个包袱。他感到有些奇怪,谁把包袱扔我家干嘛?便弯腰捡起来,哎呦还挺沉!
他费了些劲儿,才将那包袱提进屋子里,搁到桌上打开,只见一团旧衣物中间,夹着一个厚厚的牛皮纸袋。
这时候,吴时来的酒全醒了,看着那厚厚的纸袋,他心中升起强烈的预感,一件大事将要在自己手中发生了。